不可跳过广告时长不得超过 5 秒,越南新修订《广告法》2 月生效

IT之家 1 月 5 日消息,据越南媒体 VietnamNet 今日报道,越南将对数字广告播放方式实施更严格限制。自 2026 年 2 月 15 日起,在线视频和动态图像广告必须在 5 秒内允许用户跳过

这一要求源自该国政府近期出台的第 342/2025 号法令。该法令围绕数字广告,对《广告法》作出细化规定,并明确设定了不可跳过广告的时长上限。

按照新规,在线平台不得再提供超过 5 秒的不可跳过视频或动态图像广告。目前市面上存在的 7 秒至 30 秒不可跳过广告形式,将不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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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图片广告同样被纳入监管范围。广告主不得设置强制等待机制,阻止用户及时关闭或跳过横幅广告。

针对弹窗等非固定位置广告,法令提出更严格标准。此类在阅读过程中遮挡页面的广告,不得使用伪装或难以识别的关闭按钮,用户必须能够通过一次明确操作将其关闭。

同时,数字广告还需提供清晰可见的功能入口,方便用户举报违法广告内容、选择不接收某些广告类型,或屏蔽不适宜的广告

执行层面,在接到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后,广告主、广告服务商、内容分发方和发布平台必须在 24 小时内删除违法广告

IT之家从报道中获悉,若主体未按规定整改,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与越南公安部将通过技术手段屏蔽违法广告及相关服务,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同样负有责任,需在收到正式通知后 24 小时内限制相关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