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2 月 20 日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改《禁止垄断协议规定》,明确不予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需符合的市场份额标准和其他条件,将于 202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IT之家从官方介绍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 年修改后建立一项新制度,规定对市场份额低于一定标准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经营者,对其达成的纵向垄断协议不予禁止。为明确上述市场份额标准和条件,稳定市场预期,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监管总局经审慎研究评估,并多方征求意见,制定出台具体规则:
对固定或者限定转售商品价格的纵向协议,经营者在协议期间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 5%,同时协议所涉及商品的营业额低于 1 亿元的,不予禁止;
对其他纵向协议,经营者在协议期间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 15% 的,不予禁止,无营业额条件。
同时,配套完善相关程序,提供了清晰、可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规则制定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既借鉴国际经验,更充分考虑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下企业的商业模式和竞争规律,立足于我国市场数据和产业结构特征,形成更加符合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
市场监管总局称,设定不予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需符合的市场份额标准和条件,明确了认定标准,统一了执法尺度,有助于经营者厘清依法竞争的边界,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释放了更多灵活发展的空间,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活力,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