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六部门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管理

IT之家 1 月 16 日消息,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全链条监督管理,构建规范、安全、高效回收利用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 1 月 16 日宣布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产销量持续攀升。2025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1662.6 万辆、1649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29% 和 28.2%。

随着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步入退役期,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不断增长,未来我国将迎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据有关研究机构测算,2030 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 100 万吨。做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2025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加快制定相关法规规章,用法治化手段规范回收利用。

《管理办法》是落实《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坚持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思路。IT之家附主要内容如下:

《管理办法》为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将有效规范各环节参与主体行为。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办法》宣贯和实施工作,营造行业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快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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